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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江体校组织教练员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
发布日期:2022/6/9 9:31:25   点击数:57次
 

  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)已正式实施一周年。为深入宣传贯彻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营造我校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。6月7日,我校组织全体教练员对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进行专题学习,副校长丁振红主持了本次学习活动。    

  新修订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2条新增内容包括充实总则规定,提出了符合时代需要的“六大保护”体系,即加强家庭保护、完善学校保护、充实社会保护、新增网络保护、强化政府保护、完善司法保护

  作为业训单位,我校主要工作对象都是未成年运动员,对此,在专题学习会上对与日常训练工作息息相关的条文进行了重点学习。特别强调了教练员在执教过程中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,严禁对小队员有打骂和人格侮辱的行为。在执教中要注意行为细节和肢体接触,避免矛盾和误会。同时教练员也要及时掌握小队员的心理动态,引导他们从小建立起积极健康的人格。

  本次学习也是我校开展“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”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,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练员规范执教、文明执教的意识,增强工作责任心,保护运动员、教练员的合法权益打下扎实基础。通过学习,教练员们纷纷表示,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,积极改进工作方法,更加合法、合理、科学、严谨地投入到训练工作中,培养出更多身心健康、水平出众的小运动员,为业训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。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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